一、网络诈骗
1、网络购商品:设立虚假网点,以质高价低商品为诱饵,收取网民货款后不给商品或给劣质商品。
2、网络购机票、车票、船票:设立虚假售票网站,以低价票为诱饵,收取网民购票款后不给票。
3、网络盗QQ号骗取钱财:盗用他人QQ号。冒充事主亲戚朋友,以急用资金或帮忙充值等方式诈骗钱财。
4、网上低价卖车:声称有低价“走私车”、“罚没车”等出售,售价仅为市场价的十分之一,诱骗事主预付过路费等开支。
5、网络中奖:利用QQ、淘宝,以及一些游戏中的聊天工具发布中奖信息骗取钱财等。
6、网络荐股:使用虚假网站声称有股市内幕信息,可以推荐牛股骗取佣金、年费、服务费等。
7、网上征友:网上婚介声称女富婆,有千万资产,要找男朋友,引诱事主支付中介服务费。
8、技术转让加盟:以转让生产技术,提供品牌加盟的形式,转让“大蒜素”、“节能炉”等生产技术,称高价回收,骗取事主加盟费、订金等。
9、低价出售手机充值卡:在网上打五折、甚至更低价出售手机充值卡,骗取事主购卡资金及所谓的“开通费”、“手续费”。
10、假冒客服要求网购客户退换货:谎称网购客户买到的商品是残次品和返修品,以“发错货”、“需更换”为借口要求寄回刚买到的商品,骗取网购客户的新买商品。
11、盗邮箱骗货款:盗用企业邮箱和密码,再利用他们的邮箱向客户企业发邮件,表示要更改银行账号,从而让客户的款项回到不法分子的银行帐号账号上。
二、街头诈骗
1、丢包:在路边,商场等地有意让事主看到有人遗失“钱包”,然后又称见人有份,等事主进入圈套后,调包或抢走财务。
2、调包:多为结伙作案,以中小商业门点为目标,声称要购买名烟、名酒,先购物再中途退货,以假换真。
3、名借实骗:冒充台湾人或港商在大专院校附近向大学生借银行卡转帐来骗取卡上钱款:或者借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来骗取财务。
4、卖假货:在公共场所兜售假冒贵重商品,如虎骨、文物、望远镜、手机等。
5、设赌局:在巴士、街面设赌局,以猜红蓝铅笔、猜单双等形式进行诈骗。
6、迷信神医:通过算命、测字、看相等形式,恐吓事主家中要“消灾”,以骗取财务;或自称神医,兜售包治百病的假药。
7、换外币:币值极低的外币(如秘鲁币、越南盾等),冒充欧元、美元等高价质货币,骗取事主人民币等。
8、代买车票:在车站码头出售车船票。
三、电信诈骗
1、办案骗款: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因为办案需要,通过电话和短信,要求事主将钱转至所谓安全账号,政法等机关绝对不会采取打电话、安全账号办案,此类电话均为诈骗。
2、购车退税:冒充税务人员,谎称要为事主购车办理退税,骗取事主手续费。国家无购车退税政策,凡是声称购车退税均为诈骗。
3、短信汇款:假冒事主熟人,以突发事件(如车祸、疾病或因不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等)急需救急的名义,骗取事主汇款。
4、座机、手机欠费: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声称事主电话欠费、要求事主提供账号、密码或将资金转到指定账号。
5、短信、电话中奖:声称事主中了大奖,要求事主先交手续费、公证费、税款、保证金等。
6、刷卡消费透支:短信告知事主信用卡透支或在大型超市消费,声称事主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为保证事主的“资金安全”,要求事主将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7、无抵押贷款:声称可以办理无抵押贷款,要去事主先行缴纳利息手续费和公正费。
警方提示:电信诈骗时有发生,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做好以下防范。
1、公、检、法、税务等国家机关办理业务是依照一定程序办理,不会随意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要求转款。
2、座机、手机欠费,短信、电话中奖等请拨打电信专用查询号码查询后,再予以付费。